2月25日,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度全市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完成情况,并介绍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启动的有关情况。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谢艳华表示,市场主体依法按时年报,是其履行法定义务、累积自身信用、强化信用主体责任的基础性制度。督促指导市场主体依法按时年报,对于培育市场主体诚信自律意识、消除市场信息不对称、保障市场交易安全、夯实信用监管工作基础至关重要。
谢艳华强调,2021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局的安排部署,着力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下功夫,统筹疫情防控和年报公示工作,加强宣传,组织培训,广泛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年报公示工作;全市应当报送公示2020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120.2705万户,年报公示率88.26%,尤其是大型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疫苗生产企业年报率均达到100%,圆满完成省局和石家庄市工作目标。
2022年,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围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目标,把做好年报公示工作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系统性工程,聚焦增强市场主体年报意识,提高年报数据质量,创新年报监管方式方法,充分依托大数据等手段,强化部门和业务协同,组织实施年报精细化管理,加快推进信用和智慧监管建设,夯实基层基础能力,加快提升综合监管效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石家庄市2021年度年报工作已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开始,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22.9453万户。
会上,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姬青、二级调研员刘忠厚就年报数据质量对企业的影响、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和年度报告的区别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