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地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通北分局:再次破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案件

2022-02-14 14:49:43   

春节期间,各种食品、药品的销量大幅增加,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通北分局组织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大量宣传检查工作,全面提升打击危害食药安全违法犯罪活动氛围,近日,成功破获一起非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查获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性保健产品207盒。

 

 

1月14日,通北分局森侦大队接到辖区群众徐某报案,称其通过微信购买的性保健品,在服用后出现了头晕、恶心等不良反应,怀疑其购买的保健品中含有违禁成分。接到线索后,森侦大队民警及时对徐某购买的性保健品进行了封存,随后,送往省某检测技术公司依法鉴定,1月24日鉴定结果显示,徐某所购买的性保健品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地那非”成分,森侦大队民警立即对该案件依法立案侦查,随即迅速锁定非法销售该保健品的嫌疑人张某(女),并依法将张某传唤至公安机关依法接受讯问,张某在明知所销售的性保健品中含有禁止添加的“西地那非”成分,仍然向他人售卖,其行为涉嫌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现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该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办理中。

在食药环打击工作中,通北分局将持续加强对危害辖区群众食药环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工作,确保群众时刻都能“吃得放心、生活安心”。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北京西罗园街道:倾情服务赢民心 12345工单变身“表扬信”
下一篇:江西信丰:“五个深入”学习贯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