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丰县公安局西牛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一家庭因琐事发生争吵,丈夫朱某财对妻子大打出手。
到达现场后,民警对其夫妻二人进行耐心劝导,朱某财不仅不听劝导,还对民警进行辱骂。民警一再劝导其配合警方工作,但朱某财拒不配合。在民警口头传唤朱某财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时,遭到朱某财暴力反抗,甚至将其中一名民警咬伤。
随后,民警将朱某财强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财因涉嫌袭警罪被信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示:公安机关执法权威不容侵犯,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民警开展执法执勤活动,对恶意阻挠甚至公然使用暴力,或以其他方式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警方将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信丰县公安局 魏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