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组织执行干警、公安民警、公证处公证员、社区网格员等10人开展强制腾空执行行动,依法腾空一户房屋,并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
伊春市某公司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偿还伊春某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40余万元,王某在履行期限内未履行给付义务。伊春某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申请执行。
该案执行过程中,因未实际控制足额可供执行财产,本院终结本次执行。“终本”之后,执行法官没有将案件置之不顾,而是通过线上查控系统与线下传统调查方式连续不间断地进行查控。2020年8月12日,法院查询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后,依职权立即恢复执行,并依法拍卖由被执行人继承的房屋。房屋经司法拍卖、变卖均流拍,申请执行人接受该房产以物抵债,并实际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告知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在期限内被执行人未自动履行,法院依法张贴了腾房公告,在期限内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腾空。
当天9时,各小组按照既定预案各就各位,被执行人经通知未到执行现场。9时20分,执行局局长王永江宣读相关法律法规,正式宣布开始腾空行动。执行法官和干警们在公证处公证员、派出所管片民警、社区网格员的见证下,依法通过专业人员强制破拆门锁,进入拟被腾退的空置房屋,开展房屋腾退工作。执行干警对室内物品逐房间登记、装箱、编号、封存,和公证处公证员一起全程记录执行过程,整个执行过程历经近7个小时。在将封存物品交由申请执行人保管后,依法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
此次执行行动只是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及时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是对当事人的庄严承诺。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还将加大执行力度,强化联动协作,最大限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最大努力、穷尽一切措施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