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赣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了历史最佳水平,PM2.5年均浓度和空气优良率指标实现全省“双第一”。赣州市中心城区PM2.5平均浓度每立方米23微克,同比下降11.5%,空气质量优良率高达99.5%,同比增加2.8个百分点,两项指标均领跑全省,实现了“双第一”。各县(市、区)PM2.5平均浓度在每立方米14至27微克之间,环境空气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实现“全达标”。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在总结2021年来赣州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验时认为,大气攻坚新成绩来之不易,主要是三个“坚持”。
坚持“系统化”末端治理。持续抓实“控煤、减排、降尘、管车、禁燃、禁放、治油烟”等措施,严控大气污染物本地排放。赣州市已彻底退出煤炭生产领域,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现清零;各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设施稳定运行,工业炉窑治理项目有效实施;建设工地有效落实“六个百分百”降尘措施,90%渣土运输车加装了卫星定位系统;依法打击超标柴油车3600余辆,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全市城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1.4万余家餐饮门店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坚持“精准化”源头控制。精准预警预报,建立气象条件预警分析、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等机制,精准预报空气污染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精准定位源头,依托110套监测平台微站空气自动监测、6套黑烟车抓拍系统、8套高空瞭望系统、大气污染物走航车、无人机等科技设备,结合网格员巡查检查,推动“物防、技防、人防”三位一体,快速锁定污染源,及时、精准、有效加以处置。
坚持“常态化”过程监管。严格巡查整改,组建“市-县-乡-村”四级巡查队伍,成立城市扬尘、油烟等专职巡查组,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各组巡查人员风雨无阻进行巡查督导,披星戴月落实应急管控措施,针对重点问题盯办督办,限时整改销号,形成闭环管理。严格考核问责,对各县(市、区)PM2.5浓度实行“日发布、周提醒、月通报”,有力压实主体责任。
“展望2022年,赣州市将总结经验,继续砥砺前行、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全面实施‘美丽赣州’建设行动,为赣州人民增添更多蓝天幸福感,让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成为赣州常态。”赣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谢兆倩 陈路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