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宁夏全面推进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3458家零售药店被评定为“阳光药店”,占比达84%,提前实现全域创建确定到2022年底达到80%的目标。
2021年以来,宁夏药品监管部门精准实施依法监管、从严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专业监管、阳光监管,全区先后组织查处“两品一械”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462起,简易程序案件395件,罚没款1342.31万元,案件数量较上年增长36%,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9起。组织对放射性药品、医疗机构制剂、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开展了中药饮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高风险医疗器械、儿童化妆品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从严查处违法案件。制定了《宁夏重大药品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办法》,联合自治区检察院对各市县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结合创建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修订印发宁夏药品监管事权划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适用规则等规范性文件。
依托“阳光药店”信息系统,提前1年完成3600台温湿度监测终端设备购置和安装调试,全区已有4064家零售药店在“阳光药店”信息系统注册账号并上报数据,占全区零售药店总数的98.7%。同时,开展了网络销售专项整治,委托专业机构对宁夏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交易安全风险全面监测,及时依法处置违法违规线索59条。
围绕提升全域创建的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度,进一步精简规范办事流程,各类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达90%,减免企业收费29.2万余元。及时发布案件查办、质量抽检、监督检查等信息。开展安全用药月及科普宣传“五进”等活动。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宁夏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80.19分,成绩良好。 (记者 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