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亮剑”百日会战行动中,洛阳市高速交警支队成功破获一起大货车偷逃通行费的案件,涉案金额十余万元。 近日,一辆车牌号为豫BGXXX2红色黄牌重型货车从ECT通道非法上站,形迹可疑,洛卢高速韩城站立即报警。
接警后,洛阳高速交警支队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案件专案组,对涉案车辆进行摸排,发现该车使用的etc设备与实际车型不符,存在“大车小标”逃费嫌疑。
在高速运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大量调阅高速收费站口、沿途龙门架监控录像,通过对比发现有6辆相关涉案车辆,且其上下站时间多为凌晨3点至5点,通过更换etc设备偷逃通行费,采取近程使用真实ETC,长途使用虚假ETC的方式,偷逃次数达300余次,偷逃区域涉及河南、河北、陕西、四川等地。
因涉案车辆多,历次行动轨迹和行动时间不固定,给专案组实施抓捕行动带来极大的困难,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并未贸然出击,而是等待时机,通过将涉案车辆录入公安布控系统,时刻掌握车辆动态、轨迹,并依托路警联勤机制,协同高速运营单位调查、收集涉案车辆相关证据,争取一击必中。
经过持续关注,有两辆涉案车辆终于出现在民警的视野中,布控系统查询到两车已通过三淅豫鄂省界和连霍豫陕界省界进入河南,正向洛阳方向驶来,时机稍纵即逝。专案组迅速出击,出动警力60余人,警车20余辆在辖区内沿线设点布控。在沿线收费站、监控中心、高速路政等多方相互配合下,将涉嫌偷逃高速通行费的豫BGXXX2、豫BLXXX7货车拦截在洛卢高速韩城收费站口,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从车座底下查出3套etc设备和4张ETC卡。
经查,两辆货车车主为张某鹏,在张某鹏的教授下,雇佣韩某、木某锋、王某浩、张某辉四名司机在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期间,采用非法加装与所驾车型不符的蓝色牌照ETC设备,(不走高速公路收费站人工通道)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两车合计55332.16元。其中豫BGXXX2货车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108次,偷逃费用31815.35元,豫BLXXX7号货车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77次,偷逃费用23516.81元。四名司机在明知偷逃高速公路过路费属于违法行为,仍然多次作案,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影响极其恶劣。
目前,五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宜阳县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张某鹏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其雇佣的四名司机也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目前仍有一车尚未归案,正在追查。 ( 牛卫波 马军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