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越来越大的对外开放步伐,我国持续完善进出口税收政策体系,从出口退税,到递延纳税政策,再到税收协定谈签,支持进出口、使用外资与对外投资,建立健全适应新时代发展的国际税收体系,深度融入国际税收治理,服务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当前,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税收正发挥着越来越突出的作用。
出口退税助稳外贸
“订单就是外贸企业的生命线,受疫情冲击影响,公司资金压力非常大,这笔退税款真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讲到今年6月份开始实施的对信用好的一类二类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正常业务平均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的政策举措时,北京市巨凯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国际市场部经理李刚深有感触。
今年6月份,巨凯公司完成一笔订单时,其中一家供应商要求先结账后发货,采购金额很大,公司的资金压力也非常大。“正好我们刚刚申报了出口退税,不到3天时间退税款就到账了,帮助公司盘活了资金流。退税时间越快,企业的资金占用成本就越低,对企业的正常运转也是一个有力的保障。”李刚说。
巨凯公司的经历,正是我国进出口税收体系持续完善、出口退税办理不断优化的一个缩影。我国逐步建立对“两高一资”产品不退税,其他所有产品均按适用税率退税的出口退税机制,有力减轻出口企业负担。“十三五”期间,全国累计办理出口退税超过7万亿元。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出口退税超1.6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8%,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有力支持了外贸发展。
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外贸外资平稳发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工作部署,税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稳外贸稳外资税收支持政策和征管服务便利化举措,助力外贸企业缓解困难,促进进出口平稳发展,有力支持外贸顶住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鼓励外商来华投资,为外贸外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
让企业受益明显的是,出口退税办理进度一再提速。通过实施无纸化申报、精简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等便利措施,全国办理正常退税的平均时间不断缩短,2021年已缩短至7个工作日内,2022年又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自2022年6月20日起,一类二类企业办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时间进一步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认为,出口退税有利于增加企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缓解资金压力,有助于实现稳外贸的目标,“我国出口退税方面的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企业退税更加便利,有效帮助企业节约成本,加快企业资金周转速度,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
“下一步,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税务部门将与相关部门进一步通力协作,确保出口退税支持举措落地见效,促进外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谢文说。
“放管服”增添新动力
在刚刚过去的“双11”,浙江布衣草人服饰有限公司取得不错“战绩”,紧接着又继续紧锣密鼓地赶工生产,全力备战即将到来的国外购物节。
“受疫情影响,近两年企业的海外业务一直处于暂停状态,今年4月份,企业计划重新拓展海外童装市场,税务部门第一时间辅导我们做好跨境电商税收申报。目前我们已经在北美等海外市场完成了布局,今年通过市场采购贸易出口近40万元人民币,跨境电商销售额近50万美元。”布衣草人服饰有限公司负责人潘水琴说。
近年来,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除了出口退税一再提速,国际税收事项审批变备案、递延纳税政策持续发力、“网上办”范围持续拓展,一系列改革举措让“引进来”的外资企业和“走出去”的国内企业都明显感受到税收服务越来越便利高效,企业负担减轻,发展动力更足了。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蒙玉英介绍,按照简政放权要求,取消主管税务机关对非居民企业的多项审批事项,持续减少纸质资料报送,并将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程序由备案改为“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近年来,我国通过税收政策大力促进外资企业在华再投资。对境外投资者实行以分配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即递延纳税的优惠政策,有效缓解了外资企业资金压力,进一步稳定了外商在华投资信心。
此外,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持续推进“不见面、非接触”式办税,实现非居民企业涉税业务全量网上办理、非复杂事项即时办结,帮助纳税人“一站式”完成非居民企业登记、扣缴税款申报、对外支付备案等业务办理。
企业跨境经营,税收环境至关重要。作为国际税收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税收协定签署生效后,可有效为纳税人跨境经营消除双重征税、提供税收确定性、减轻在东道国的税收负担。蒙玉英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服务“一带一路”和国际产能合作为导向,加快与重点国家的税收协定谈签和修订进程。截至2022年10月份,我国税收协定网络已覆盖112个国家(地区),基本涵盖我国对外投资主要目的地以及来华投资主要国家(地区)。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在税收协定框架下与有关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开展相互协商,截至2022年10月份,已为纳税人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约292亿元,有力促进了我国与协定伙伴国(地区)之间的双向投资、技术交流和人员往来。
值得关注的是,我国税务部门着眼于构建常态长效的服务机制,在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服务“走出去”企业方面作出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建立起全面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及我国主要投资目的地的国别税收信息研究机制,分批发布国别投资税收指南并定期更新,截至目前,已公开发布104份税收指南。同时,不断创新涉外税收服务,丰富税收争议解决和咨询服务途径,为“走出去”企业进一步提供指引。
“我国税务部门持续优化国际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稳外资、贸易自由化与投资便利化,助力全面开放大局。”蒙玉英说。
重视国际税收竞争
11月2日,由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主办的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本次会议是中国担任金砖国家主席国期间的系列活动之一,也是今年重要的主场涉税外交活动。与会各方审议通过并发布了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倡议设立的“金砖税务最佳实践”首批9个案例,其中包括中国的智能化个税汇算清缴、税收宣传月和税务海关转让定价协同管理机制。
近年来,我国深入参与全球税收治理,国际税收话语权不断提升。把握国际税制发展趋势,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多项“中国方案”融入国际税收新规则,逐步建立起适应新时期国家对外开放格局的国际税收体系。
比如,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G20)正式启动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BEPS),向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交立场文件50多份千余条意见,为该项目成果的完成作出了实质性贡献。2021年,中国加入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多边共识。在共识形成过程中,中国财税部门积极通过多边协商解决全球共同问题,同时妥善维护中国税收利益。专家认为,中国已逐渐从国际规则的追随者、执行者,转变为国际规则制定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税收政策如何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中贡献更大力量?
“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要继续积极参与数字经济税收规则制定和推进‘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促进国家间的互利合作,实现各国合作共赢。”李旭红表示,在制定税收政策时,可完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关税、出口退税等税收制度体系,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畅通生产要素的国际循环。同时,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开拓多元化出口市场,加强税收征管合作,通过征管的数字化转型提高办税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国际经贸合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杨志勇认为,税制改革在新发展格局构建中具有重要作用,“在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等建设方案中,均包含大力度的税收支持政策,这是税制建设直接服务开放型经济的表现”。
“税制改革不仅要立足国情,还要有全球视野,更加重视国际税收竞争以及各国税制相互作用,更好服务于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中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需要。”杨志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