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扩大开放让中国大市场成为世界大机遇。要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扩大金融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资便利性,奋力推进资本市场开放,着力建设高质量资本市场。
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我国金融市场开放领域从股票市场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商品期货市场全方位拓展,从二级市场向一级市场逐步延伸。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以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QFII/RQFII/QDII等)、互联互通机制(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沪伦通、理财通)和境外投资者直接入市(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投资、境外投资者直接参与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为主的金融市场开放格局。
在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方面,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我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不断深化,积极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渐进式资本项目开放道路。
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取得显著成效。直接投资项下已实现基本可兑换,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跨境证券投资已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开放格局,积极服务新发展格局。与此同时,不断建立健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切实维护我国经济金融安全。
2018年3月,在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允许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不受净资产规模较小的限制。目前,试点地区扩展至17个省(市)全域,试点主体在高新技术企业基础上增加“专精特新”企业,并将已开展试点的9个省(市)区域的企业便利化额度统一提高至1000万美元。
此次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扩容提额”可覆盖全国80%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其中中小微企业占比超七成。目前,已有多家中小微企业参与试点,合计从境外融资3.4亿美元,行业涉及电子或机械制造、软件与信息技术、冶炼加工、生物、医药等多个行业领域。
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是提升企业跨境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的缩影。亮点政策频出:取消非银行债务人到外汇局办理外债注销登记的管理要求;支持企业以线上方式申请外债登记;允许非金融企业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开展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2019年,外汇局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外债逐笔登记管理要求,允许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净资产2倍的金额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等等。
2021年,深圳、北京两地率先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试点一年多来,企业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规模合计近500亿美元,显著提升了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统筹使用效率,有效降低了企业汇兑风险及财务成本。目前,该试点已陆续扩展到宁波、上海、广东、浙江、青岛、陕西等地。
这是持续便利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政策的一个例子。持续深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池业务改革;实施跨国公司宏观审慎管理,落实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大幅简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池业务的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手续,允许跨国公司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提升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完善企业境外放款管理,推动本外币政策发挥协同效应,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支持企业境外发展……这些投资便利化的政策效应初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认为,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跨境资金统筹使用,有利于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统筹配置资源,提高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这是构建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体现。
资本市场走向制度型开放
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举措渐次落地,跨境证券投资由渠道式开放走向制度型开放,跨境证券投资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
2018年,取消QFII/RQFII资金汇出比例要求和本金锁定期要求,简化资金汇出入管理,大大激发了境外机构投资境内金融市场的热情。2019年,宣布取消QFII/RQFII投资额度限制,允许同一境外主体QFII/RQFII和直接投资渠道下债券和资金双向自由划转,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证券投资和配置人民币资产。此举成为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的里程碑事件。
2021年,扩大QFII投资范围,允许QFII投资者参与商品期货、商品期权、股指期权等金融衍生品交易。这些措施的出台,提升了外资投资中国金融市场的便利化程度。2018年境内人民币债券纳入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2021年富时罗素正式将中国国债纳入富时世界国债指数(WGBI),显示全球机构投资者对近年来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的高度认可。
境外投资者外汇风险对冲机制不断完善。持续完善相关风险管理机制,更好满足外资参与境内证券投资对冲汇率波动风险的需求。2017年,允许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投资者开展外汇风险对冲。2019年,进一步简化QFII/RQFII境内外汇套保管理要求。2021年,继续优化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直接入市)外汇管理,为该业务办理即期结售汇的机构资格由结算代理人放宽至第三方金融机构。向境外投资者开放的原油、PTA、铁矿石等7个期货品种,其境外投资者占各品种全部交易和持仓的比例都在10%至20%之间,有效提高了这些品种的市场运行质量。支持香港推出A股指数期货,为境外投资者提供更多风险管理工具。
“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行业开放度持续提升。外资机构来华展业便利度不断提升,经营范围和监管要求实现国民待遇。目前,摩根大通、高盛、野村、UBS等12家外资控股或全资证券基金期货公司相继获批,渣打银行等3家外资银行在华子行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桥水、贝莱德等外资私募证券基金相继设立38家全资子公司。外资基金管理机构将全球资产管理模式、投资理念、投资策略和风控经验带入中国,对丰富我国基金业格局起到重要作用。同时,证监会积极支持我国具备一定实力、运作规范、管理水平较高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走出去”,拓展了跨境业务范围,增强了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优化交易日历安排,将不可交易天数减少一半;扩大交易标的范围,先后将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尚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科创板股票和ETF纳入标的范围。截至今年9月底,沪深股通资金合计净流入1.68万亿元。不断拓宽境外上市融资渠道,优化沪伦通机制,境外拓展到瑞士、德国等欧洲市场,境内拓展至深交所。已有5家A股公司在英国、7家A股公司在瑞士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累计融资超过85亿美元。境外发行GDR将有力促进A股上市公司的国际化经营。
国际化产品体系不断丰富,产品开放迈出坚实步伐。推动A股纳入明晟(MSCI)、富时罗素、标普道琼斯等国际指数,纳入比例不断提升。中日、深港、沪港ETF互通相继开通,已推出11只中日ETF互通产品、6只内地与香港ETF互通产品,即将推出中国与新加坡之间的ETF互通产品。支持境外优质企业到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熊猫债券,累计发行熊猫债78只,发行规模为1182亿元。债券通“北向通”和“南向通”开通落地。允许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投资者开展外汇风险对冲。近年来,彭博、摩根大通和富时罗素先后将我国国债纳入主流债券指数,进一步说明全球机构投资者对近年来中国金融市场开放成果的认可。
投资便利性迈上新台阶
日前,中国证监会研究明确外资适用特定短线交易制度,便利外资投资A股市场的动作,受到外资机构的高度关注。
“我们非常期待新规则的出台,这对市场来说毫无疑问是一个很好的消息。”贝莱德中国负责人汤晓东表示,对于外资公募基金公司来说,明确相关政策可能会大大释放其投资中国资产的能力,有利于吸引和便利境外资金投资中国市场,也是进一步深化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截至2021年年末,外资持有境内流通股市值约占A股流通总市值的5%。“我们保持对中国资产的乐观态度,并对中国资产长期看好。”汤晓东告诉记者。
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资本市场开放蹄疾步稳。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日前表示,要以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吸引更多境内外中长期资金。今年以来配置型、长线资金保持净流入,这表明外资看好A股的长期投资价值,也反映了外资对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信心。
目前,我国已形成全球第二大的股票和债券市场,具有长期稳定发展的良好基础,对国际投行、资管公司、期货公司等机构的吸引力不断增强。下一步还要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制度框架,吸引和集聚更多优秀国际机构和人才参与我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健全GDR、CDR发行等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推动企业境外上市制度改革落地实施,支持各类企业依法依规赴境外上市。加强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务实合作,扩大沪深港通股票标的,纳入更多A股上市公司,支持香港推出人民币股票交易柜台,支持和协同港方在香港推出国债期货。“欢迎国际机构和投资者抓住机遇扩大在华投资,共享中国发展红利。”方星海表示。
接近外汇局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将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落脚点,持续深化相关领域外汇管理改革。稳慎推进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健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序扩大外债便利化试点范围;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以推进金融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为重点,统筹交易和汇兑环节、本币和外币管理,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不断提升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的便利化水平,有序满足境内投资者配置境外金融资产的合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