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财经参考 > 正文

前7月新疆进出口总值增长38.1%

2022-08-22 11:20:36    人民日报海外版

据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19日电 (记者孙少雄)随着一系列推进经济稳增长的措施落地落实,今年前7月新疆外贸量质齐升,进出口总值达1154.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比增长38.1%。

记者从乌鲁木齐海关获悉,今年前7月南北疆外贸呈现协同发展态势,喀什、阿克苏等南疆地州外贸增长显著,进出口值分别增长55.6%、83.5%。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推进,新疆积极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务实合作。今年前7月新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分别进出口1051.2亿元、6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4.1%、20.4%。其中,新疆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贸易额占新疆外贸进出口总值的91%。吉尔吉斯斯坦仍是新疆第一大贸易伙伴国,对吉尔吉斯斯坦进出口贸易额398.2亿元,同比增长203.3%。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资金精准滴灌 乡村振兴迎更大支持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17部门出台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17部门出台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