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近日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署常备互换协议,将双方自2009年起建立的货币互换安排升级为常备互换安排,协议长期有效,互换规模由原来的5000亿元人民币/5900亿元港币扩大至8000亿元人民币/9400亿元港币,以进一步深化内地与中国香港金融合作,更好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动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稳健发展。
截至目前,人民银行累计与40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签署过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这是人民银行第一次签署常备互换协议。“常备”主要指协议长期有效,无需定期续签,同时互换流程也会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更加便利。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人民银行和香港金管局签署常备互换协议,主要是为了满足内地和香港深层次金融合作和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内地和香港金融合作不断深化,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基金互认、跨境理财通等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持续推进,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稳步发展,香港已成为离岸人民币最重要的清算中心、产品中心和资金中心。香港金管局一直以来也是人民银行主要的互换对手方,将原有货币互换升级为常备互换安排符合深化内地和香港金融合作的内在要求,也是金融市场开放发展的内在要求。从国际上看,不少经济体央行之间也都有类似的常备互换安排。
“人民银行与香港金管局建立常备互换安排,并适当扩大互换资金规模,可以为香港市场提供更加稳定、长期限的流动性支持,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市场内生发展动力,更好发挥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功能。今年是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协议签署有助于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促进香港金融业长期繁荣发展。”前述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