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四季度我们就享受了延缓缴纳税费政策,延缓缴纳了10多万元,现在政策又延续到今年的一、二季度,缓缴的时间也延长了,真是太给力了!”南京大冰洋制冷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黄永兰开心地说,“我们公司是生产制冷设备的,常常会有为生产项目垫资的情况,延缓缴纳税费相当于为企业免费提供了几个月的流动资金,缓解了资金压力。”南京大冰洋制冷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生产各种制冷设备、装配式活动冷库的小微制造型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外贸、蓄牧、医药、食品加工等行业。
为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2月28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明确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和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并且缓缴期限在原先三个月基础上,继续延长六个月。
不少制造业的中小企业表示,制造企业往往投入大,占用资金周期长,而延缓缴纳税费相当于国家给了一笔短期无息贷款,对小微企业来说可是一笔救急的资金,让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体会到了国家对制造业的支持,他们也将针对市场需求努力开发新产品,通过创新打开新局面。
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二科科长孙国松表示,为了便利纳税人享受该政策,已在电子税务局开通了缓税提示功能,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是否符合缓税条件由纳税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自行判断,税务机关实施事后风险核查。对于在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所属期为2022年1月的可缓缴税费,企业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缓缴政策。(沈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