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外贸“工具箱”再丰富。2月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此前,国务院分别在2015年3月份、2016年1月份、2018年7月份,2019年12月份、2020年4月份,分五批在杭州、天津等105个城市开展了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此次国务院批复同意再新设27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至此,全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已达到132个。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探索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已成为稳定外贸增长的重要举措。增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是响应外贸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是推动产业数字化、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尤其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对稳外贸起到积极的助推作用,能帮助更多地区和企业实现外贸健康稳定发展。
“增设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一方面有助于综合试验区自身外贸业务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有助于我国外贸的转型升级。”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肖本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批复》要求,复制推广前五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肖本华表示,前五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通过制度建设、政府管理、服务集成等领域的创新,在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上的很多经验都值得复制推广。如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构建信息共享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智能物流体系、电商诚信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以及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综合园区平台的“六体系两平台”经验。
“经过六次扩围,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由点到面、由沿海到内陆渐次展开,体现出我国渐进式改革开放的发展思路,即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设立试点和鼓励先行先试,逐步探索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从而在规避风险的前提下有效推进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这种渐进铺开和先行试点的做法如今已取得良好成效。”刘向东分析。
肖本华表示,我国先后设立了六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表明对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积极态度。此次扩围后,我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在空间分布上更为均衡,已实现从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发展,从一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扩展。
目前,我国跨境电商发展态势良好,2021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达1.98万亿元,增长15%。海关总署发言人李魁文此前表示,疫情发生以来,跨境电商发挥在线营销、在线交易、无接触交付等特点优势,积极培育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进出口规模持续快速增长。
《批复》提出,全力以赴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今年以来各地陆续出台实招稳外贸,努力实现外贸“开门稳”“开门红”。例如,福建省出台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工作方案,在稳外贸方面要围绕强化重点项目培育、支持优势企业拓展外贸等九方面展开工作。
刘向东认为,从趋势上看,只要稳住我国产业链供应链不受损,稳外贸就有底气,可以通过跨境电商等多种贸易渠道保持外贸稳定健康发展的目标。
肖本华表示,2022年我国外贸发展机遇大于挑战,全球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好转和经济复苏将会给我国外贸发展带来机遇,各地陆续出台稳外贸政策也将促进我国外贸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