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26日电(记者于佳欣)《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指导意见》26日正式公布。这一意见由商务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涵盖6方面30条内容,旨在为地方和企业抓住RCEP带来的机遇、实现更好发展提供指导。
RCEP是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于2022年1月1日对已核准的10个国家正式生效。意见涵盖利用好协定市场开放承诺和规则、促进制造业升级和提升产业竞争力、推进国际标准合作和转化、完善金融支持和配套政策体系、因地制宜用好RCEP规则、持续做好配套服务等6方面内容。
比如在开放承诺和规则方面,意见鼓励企业用好成员国降税承诺,推动扩大服装、鞋、箱包、电子产品、汽车零件、摩托车、农产品等优势产品出口,积极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等进口,支持日用消费品、医药、康复设备和养老护理设备等进口。意见还提出,提高服务贸易对外开放水平,开展服务具体承诺表由正面清单向负面清单转换,按照承诺在协定生效后6年内尽早完成。
地方和企业如何更好抓住RCEP机遇?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司长余本林建议,企业要尽快熟悉RCEP各国关税优惠承诺,扩大优势产品出口和优质商品进口;吃透用好原产地累积规则,积极扩大中间产品生产规模;利用RCEP服务贸易和投资承诺开放力度大等特点,推动设计研发、信息、物流、电子商务、贸易融资等服务业发展,推动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融合发展,积极打造跨境电商供应链体系,开展海外仓建设等。
他同时提醒,企业要提高竞争意识,加快技术创新,妥善应对挑战,如遇不公平竞争,要积极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接下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还将就相关领域工作抓好落实,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引导地方和企业抓住RCEP机遇,推动RCEP更好地实施。
(原标题:如何更好抓住RCEP机遇? 这份指导意见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