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财经参考 > 正文

财政部将实施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

2022-01-26 14:31:22    中国证券报

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1月25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2年,将主要从四方面发力实施新的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2021年,财政实现超收,将为保持今年的支出强度、推动财力下沉提供资金支持。此外,财政部将用好地方政府债券,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四方面发力减税降费

许宏才表示,财政部坚持把减税降费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之举,精准实施减税降费,突出支持制造业升级和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在“十三五”期间累计减税降费超过7.6万亿元基础上,2021年又新增减税降费超1万亿元,特别是三季度以来,为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和经营压力,允许企业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缓解困难、更好发展。

许宏才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1亿多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底气、韧性所在,是稳住经济基本盘的重要基础。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2022年将针对市场主体需求,实施新的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主要从四方面发力。

一是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和更新创造。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促进制造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二是聚焦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增加活力。延续实施2021年底到期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措施,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经营压力。

三是聚焦增强地方财力,为减税降费提供保障。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推动财力向市县基层下沉,避免地方因财力不足而在减税降费上打折扣。

四是坚决打击偷税漏税骗税,坚决制止乱收费。

“总的看,2022年减税降费将对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稳定市场预期、扩大有效投资、拉动终端消费、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许宏才说。

 

财政超收符合预期

许宏才介绍,2021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0.7%,与2019年相比增长6.4%,完成收入预算。中央和地方均有一定超收。

超收的同时,重点支出领域也得到了有力保障。

许宏才介绍,2021年全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3万亿元,增长0.3%。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分别增长3.5%、7.2%、3.4%,均高于总体支出增幅。

许宏才表示,财政超收是在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的基础上实现的,主要是受经济稳定恢复,特别是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涨幅较高拉动,与经济运行总体态势和企业利润增长是相适应的,也是符合预期的。减税降费政策红利有效落实,没有增加市场主体的负担。

许宏才说:“去年的超收,我们按照预算法规定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没有安排去年的支出。这会给今年的预算安排提供更多的资源和空间,也为保持今年的支出强度、推动财力下沉提供资金支持。”

 

优化专项债券使用方向

对于用好地方政府债券,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许宏才强调,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合理确定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有效防范债务风险。优化专项债券使用方向,不撒“胡椒面”,重点支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保障重点领域项目建设需要。做深做细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合理加快使用进度,确保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更好发挥对有效投资的拉动作用。

许宏才指出,要增加转移支付,保障地方特别是基层政府财政能力。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向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着力强化财力薄弱地区的资金保障。通过资金直达和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等方式,推动财力下沉,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

严控政府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各级政府都要过紧日子,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腾出更多资金用于支持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强化各类预算支出编制、审核和管理,全过程实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推进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衔接。

合理把握政策力度,增强可持续性。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评估和把握财政收支政策,决不吊高胃口。合理安排赤字和债务规模,有效防范风险。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政策的紧密配合。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工业机器人仍需爬坡过坎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