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启动试运行,标志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率先在南方区域落地。该市场包括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覆盖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等南方五省(区)。当天,云南、贵州、广东合计超过157家电厂和用户通过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交易平台,达成南方区域首次跨省现货交易,全天市场化交易电量达27亿千瓦时。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开启新一轮电改以来,中国电力市场建设稳步有序推进,多元竞争主体格局初步形成,价格机制更加完善,市场化交易电量比重大幅提升。2021年,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达3.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2%,占全社会用电量的44.6%,是2015年市场化交易电量的近7倍,年均增长约40%。不过,跨省跨区的交易壁垒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企业如果跨省(区)进行电力交易,需先了解不同省份的交易规则,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交易成本,对企业售购电造成阻碍。
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稳步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此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先后批复同意《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工作方案》《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实施方案》,推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速构建。此次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启动运行后,中长期交易周期将全面覆盖年、月、周;现货交易将由广东拓展到云南、贵州、广西、海南,实现南方五省(区)的电力现货跨省跨区交易;辅助服务市场的品种与补偿机制将进一步完善。这意味着跨省(区)的电力交易壁垒将被打破,市场主体之间售购电将变得更加便利。
南方电网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总体设计、立足实际、安全可靠的工作原则,努力建成开放合作、规范有序、安全高效、绿色低碳的南方区域电力市场。预计今年全年,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累计市场化交易电量将达到1.11万亿千瓦时,接近广东、云南、贵州三省2021年全社会用电量总和。到2023年底,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将形成跨省(区)与省内联合运营的统一大平台,开展多品种、高频率的跨省(区)电力交易。区域内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预计将达到约80%,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数量将增加到800多万户,是之前的8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