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兴祥摄(人民视觉)
在国新办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仍处于城市快速发展的阶段,城镇的人口规模、家庭数量仍在持续增加。今年,将重点抓好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等工作,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牢牢坚持“房住不炒”定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表示,2021年房地产市场情况总体是平稳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围绕着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稳妥实施了房地产长效机制。总体来看,住房成交量保持正增长、房价涨幅有所回落、房地产开发投资保持了正增长、去化周期处在合理区间。2022年,有关部门将继续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工具和手段,加强预期引导,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一是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把城市的主体责任和省级政府的监督责任落实好,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满足合理的改善性住房需求,继续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二是增强调控政策的协调性和精准性。加强土地、金融和市场监管等政策的协同,加强部、省、市的调控联动,加强对城市“一城一策”政策的指导和监督。
三是坚决有力处置个别房地产企业因债务违约所引发的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以“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为首要目标,以法治化、市场化为原则,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维护社会稳定,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持续整治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完善市场监管新机制,大力整治房地产开发、交易、租赁、物业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提高城乡居住质量
如何进一步提高城乡居住质量?
一方面,实施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国411个城市共实施2.3万个城市更新项目,总投资达5.3万亿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主任李晓龙说,下一个阶段将从健全体系、优化布局、完善功能、管控底线、提升品质、提高效能、转变方式等方面加快推动,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新改造,完善城市交通系统,提升城市服务和安全韧性水平。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张小宏介绍,2019年—2021年,全国累计开工改造了城镇老旧小区11.5万个,惠及居民超过2000万户。在各地改造过程中,共提升和规整水电气热信等各类管线15万公里,加装电梯5.1万部,增设养老等各类社区服务设施3万多个。下一步,将支持各地继续在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吸引市场力量参与、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完善配套政策制度等方面加快探索。
另一方面,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张小宏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住建部门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全国2341.6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现了住房安全保障,历史性地解决了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问题。下一步,将指导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相关要求,同时根据地理位置、地形地貌、经济条件、文化传承、村庄类型等要素,选择有代表性的村庄组织开展试点,探索并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保障性租赁住房将大幅增加
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提高城市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数据显示,在人口流入较多的40个重点城市中,2021年已经筹集了保障性租赁住房94.2万套,预计可以解决近300万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初步形成了多主体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良好态势。
倪虹说,现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园区企业、住房租赁企业等各方面主体参与的热情比较高。据统计,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达到了70%。2022年,有关部门将继续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全国将新筹集240万套(间),比去年有大幅度增长。
据倪虹介绍,“十四五”期间,住建部门将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这些重点城市,都提高了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占比,普遍占新增住房供应量的40%—45%以上。
“我们希望全年能够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0万套(间),新筹集公租房10万套,棚户区改造120万套。同时,我们还将加快推进长租房市场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