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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中院王世军获“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称号

2021-09-25 12:00:04   

近日,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表扬中,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警务科科长王世军获得“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同时,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荣获“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业务精通,勇于担当。2018年以来组织、督导、协调全市“扫黑除恶”刑事警务保障活动18起,出动警力300余人次。工作中始终坚持庭审前勘察论证、庭审中检查督导、庭审后总结提高的工作方式,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警务保障作出了突出贡献。在警务工作及突发事件处置中,认真制定方案预案、明确职责任务,累计处置各类突发事件8起,圆满完成多次处决勤务,多年来铜川全市法院未发生刑事警务保障安全事故。

教育训练,扎实有效。2019年,王世军负责对铜川市88名聘用制司法警察分两期进行了集中培训,既担任理论教员也担任技能教官,并导演指挥参加了陕西省司法警察警务技能汇报演练,有效地提升了铜川市法院司法警察的警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在“实战化训练推进年”中,组织对刑事警务保障、应急处突、单警技能等方面进行实战演练和强化训练,始终坚持跟班作业,严密组织,吃苦在前,严格遵守训练纪律,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有目的有计划的培养训练骨干,充实队伍,发挥模范作用,以老带新,努力打造一支司法警察铁军。

警务管理,有条不紊。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对警用装备、服装、警戒具的要求,配足配强,加强对警用装备、服装、警戒具的管理工作,使用有痕,责任到人。建立完备的枪支弹药管理制度,双人双锁,枪弹分离,用枪弹审批制度,保养制度等,严格按制度履职,确保枪弹安全,无事故发生。积极建言献策,争取党组支持,推动监督铜川中院“六专四室”建设任务圆满完成,刑事羁押条件明显改善。定期对铜川市警务保障、机关安全等进行督导、检查,多年来带班担负中院机关安保值班任务,为审判执行工作和机关安全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和优质服务。

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积极参加铜川中院开展的各类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严格遵守“八项规定”、防止干扰司法“三个规定”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自我要求严格,工作作风扎实,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维护警队团结,与人为善,和谐相处,用实际行动塑造司法警察良好形象。(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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