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百锁,男,1972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6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大荔县人民法院冯村法庭、许庄法庭、朝邑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审判员、庭长等职务,现任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专职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
“身为法官,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这是张百锁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作为一名党员,25年来,张百锁用自己的肩膀撑起公平正义的天平。
近日,张百锁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纠纷案件。原告胡某的李子地紧挨着被告周某的冬枣地,正值李子挂果的时候,原告胡某按照相关要求,给李子大棚修理支撑梁,没想到的是胡某一边修,周某却一边铲掉了支撑梁,由此双方造成了矛盾。
通过走访调查,张百锁了解到,两家已经积怨已久。周某、胡某声称自家土地应分别是6亩6分和3亩3分,但是根据双方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提供的信息,双方土地分别是6.36亩,和3.12亩。
案件核心是土地纠纷案,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张百锁决定本案决定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
在调解过程中,张百锁主张一人退一步,但被告担心挪梁会对自己的大棚带来不良影响,家属情绪十分激动,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在这种情况下,张百锁耐心向对方阐明利害关系,耐心调解。并找来周某的长辈,共同调解。最后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这只是张百锁扎根基层审判一线20年来,一件再普通不过的案件,多年来,他始终不忘法治初心,牢记职责使命,从一名书记员逐渐成长为法院民商审判业务法官。
担任审判员以来,张百锁共审结各类案件千余件,年均结案百件以上,办案数量长期名列前茅。尽管办案数量居高不下,但其对案件质量却从不放松,秉着严谨、勤恳、求实的工作作风,注重判决书的辩法析理,力争做到兼顾法理与情理、兼顾程序与实体的统一,努力追求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使绝大多数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
2020年,张百锁共审结164件,调撤率62%,结案率94.8%,收结案比达到1.01。上诉、发还重审、再审案件比例较小、无长期未结案清理工作、无上访缠诉案件,各项指标均名列前茅。(朱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