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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咸阳市法院“十佳法官”雷可宁

2021-02-18 15:27:53   

 近日,陕西省旬邑县人民法院综合庭庭长雷可宁被评为2020年度咸阳市政法系统“十佳法官”。

1976年出生的雷可宁2000年4月进入旬邑县法院工作,任旬邑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庭长,她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廉洁自律,超额完成审判工作,用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审判质效创佳绩。作为咸阳市法院系统第一个女执行庭长,初任期间,适逢“全国执行积案大清查”,工作中大胆创新,彰显了巾帼不让须眉的风采,直击婚礼现场执行新娘的做法,被西部法制报刊登,和谐化解农村征地款的方式被人民法院报刊登,在全市首创了执行联动机制、村村建立执行联络员机制,受到上级法院好评。多连续5年办理行政、民事案件无一件发改,无违法、违纪行为。

近年来,雷可宁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各一次,被陕西省高级人民院评为办案标兵,被市中院评为全市优秀法官、被市妇联、市司法局聘任为保护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被旬邑县委、县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食品卫生先进个人,被县妇联评为“十大女杰”, 多次被旬邑法院评为调解能手、先进个人,案件质量标兵、信息调研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服务大局获好评。雷可宁初任行政庭庭长遇到涉及招商企业的12件非诉执行案件,听证中,被申请人情绪大,处理不好易引发群访。她多次进入企业,了解情况,联动协调解决企业实际难题,企业主动履行了案件款,既维护了行政权又为企业解决了难题,被咸阳日报头版报道。

在全国开展公益诉讼时,她审理了旬邑法院第一起公益诉讼案,到违法现场研究方案,多方联动,彻底将环境治理到位,得到了上级法院的称赞。办理了县域影响较大商业水街建设工程系列案件,多次组织当事人及第三方机构进入施工场地逐项核实,依法裁判,并判决生效后,促使当事人履行了1000多万元案件款,案结事了。办理的生活垃圾及固体废物堆放破坏生态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及时和检察院等部门,进行座谈,多次到现场,研判解决的方案,解决问题,处理垃圾,恢复占用土地,净化了环境,并指导责任部门作出长期规划,建立了合理的垃圾堆放点,还将此情况向类似其他部门告知让其积极防范,杜绝此类情况再发生,达到了以案宣法的法律效果。

办理民事案件中,她坚守“将群众的事当成父母交办的事,当成兄弟姐妹的事去办”,社会效果良好。今年受理某煤矿诉某集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集团拖欠煤矿货款1000多万,该集团面临上市重组,重组后,法人资格消失,法律关系复杂,向谁索要货款艰难,她当即对该公司账户保全,保全后可能影响集团所在区域经济,压力大时间紧,她和其他同志加班加点,借助各方力量,多次协商,最终在重组前要回了1000多万案件款,没有影响重组,煤矿为她这种敢于担当的工作作风称赞,送了锦旗。

她多次参与信访局化解案件、参与政府煤矿权益、河道治理、棚户区改造、马栏监狱资产移交系列活动的法律协助,参加旬邑县的违建别墅专办、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专办工作,为县域发展尽心尽力。

办案之余,她还注重理论联系实践,把典型案件撰写成信息调研共计50多篇,发表在了各级媒体上。其中撰写的《肇事无辜被撞为何保险公司还要担责》调研被人民法院报刊登;撰写的《浅议民事送达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被陕西政法网等媒体转载;撰写的《用廉政守住底线》被咸阳廉政网、陕西政法网转载等。

工作作风树一流。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她按照案件的难易程度统筹规划,简单案件集中办,复杂案件加班加点争取一次庭审结束,白天开庭、调解,晚上写判决。群众诉讼不便,她就到老百姓的家中巡回审判,文化层次高就网上开庭,方便群众诉讼。坚决抵制“六难三案”,用实际行动彰显“柔情只为群众,铁骨守护公平”,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陕西省旬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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