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扎根基层服务群众 打造人民满意的人民法庭

2021-01-12 15:18:20   

2020年,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罕井人民法庭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面提升法庭整体工作水平,共受理案件354件,结案332件,结案率为93.79%,案件结收比1.02,结案率、调撤率、发改率、裁判文书上网率等各项指标均居全院前列,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体现了“公正和效率”的双赢,得到了案件当事人、辖区人民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多元调解  实现案结

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注重充分发挥镇村基层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的作用,依靠和有效调动基层调解力量,合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力争把矛盾消化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秉持“情系民心、服务民众”的理念,坚持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受一次累,少等一分钟,少误一天工,少花一些钱,少受一次难”的原则,坚守矛盾纠纷最前沿,热情接待每一位群众,认真听取当事人诉求,力争在心与心的沟通、情与情的传递中,化干戈为玉帛,将调解穿插渗透在来访咨询、诉前立案、庭前调解、开庭审理、判后答疑等各个环节,不放过一次调解机会,不放过一丝一毫的调解可能。

2020年,调解及调解后撤诉结案180余件,调解率达70%以上。在工作方式上,既做无过错方的宽容谅解工作,又做过错方的工作,让过错方认识错误,承认错误,勇于担责,在调解协议中规定违约的惩罚措施,克服“和稀泥”式的调解,避免让老实人和好说话的人吃亏让步,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创新审判  提升效率

罕井法庭辖区面积较大,多为丘陵或半山区地势,交通不便,为解决这一难题,积极适用电子送达,使涉诉当事人坐在家里便可通过电子送达平台接收各类诉讼文书,除极少数当事人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的案件外,基本上实现了电子送达全覆盖,电子送达率达85%以上,同时还依托微信、QQ、陕西法院微庭审等载体实现远程开庭、调解和送达,方便了群众诉讼,缩短了办案周期,节约了审判资源。

 

 

在原告小美与被告小亮离婚纠纷一案中,因小亮远在南亚某国打工来往不便,罕井法庭便使用微信小程序陕西法院微庭审进行庭审,既方便了当事人,亦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针对辖区案件性质特点,大量使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简易程序使用率达80%以上。不断提高庭审的透明度,运用“云上法庭”直播开庭审理案件30余件。

加强宣传 延伸职能

以《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为契机,罕井法庭先后在辖区内的多个单位进行了《民法典》的宣讲,并走进集市,发放《民法典》及其他法律知识宣传手册,现场解答群众疑问、回答群众咨询,让群众更好地了解《民法典》、熟悉《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为了进一步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延伸法庭服务职能,贴近基层、贴近农村、贴近群众,罕井法庭选择典型、具有法治教育意义、适合宣传报道、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到农村、社区等地现场开庭审理,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同时,把“最前沿”的法庭工作进一步延伸到了社区、农村,经常进社区、村庄、学校,开展诉前调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化解涉诉信访问题,宣传法律知识,满足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

此外,干警们外出办案经常携带便民服务联系卡,公布通讯方式,方便群众电话咨询。如今,辖区群众把他们作为“法律知心人”,基层组织把他们作为免费“法律顾问”。2020年为群众答疑解惑500余次,法律服务200余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80余件。

落实效率  抓好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干警队伍整体素质是人民法院的一个永恒主题,是追求和实现“公正和效率”的基础保证。不断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每两周召开一次纪律作风学习教育会议,提高干警的纪律意识。每周召开一次庭务工作会议,对每周审理的案件及时评议和讨论,重点对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会诊,提高案件法律的正确适用率。

落实文明服务措施,提出“让座、倒水、听诉、送出”八字方针,要求每位同志切实做到,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法庭的关心、暖心和贴心。建设“亲情型”法庭,注重培养干警对法庭的归属感,努力营造“以庭为家”的亲情气氛。一年来,未出现因裁判不公、廉洁问题遭到当事人的投诉现象,较好的树立了公正廉洁的司法形象。

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人民法庭没有终点。在以后的工作中,罕井法庭全体干警表示将进一步发扬优良传统,勠力同心,永葆初心,牢记使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惠国强 候婉)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碑林区市场监管局长乐坊所获“营商环境优化提升青年示范岗”称号
下一篇:他们如何跻身陕西省第一梯队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