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雁塔法院狠抓平台建设 提升诉讼服务质效

2021-06-16 15:19:07   

自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建立以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狠抓平台建设,对标各项质效指标,全面提升多元化解、立案服务、分调裁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五大领域服务质效。截止2021年6月11日,雁塔法院在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考核综合得分84.5分,位居西安全市法院第一,陕西全省前列。

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雁塔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多措并举提升诉服水平,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从服务供给侧发力,通过线下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使线上平台考核得分不断提升。同时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好事做好、实事做实,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让“办不成事”办得成

在西安全市法院首设“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受理群众的“疑难杂症”,解决群众的“烫手山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不仅能为群众答疑解惑,还能为群众送上一份安心,让群众心里有底,普通窗口办不了的事,还有“办不成事”窗口兜底。同时,为提高涉诉信访化解率,雁塔法院开门约访、带案下访、畅通信访诉求表达渠道,定期开展回头望,听取信访人对案件事项处理评价、把合理诉求解决到位。

“让群众最多跑一次”服务再升级

调整立案大厅窗口业务,专设跨域立案、跨境立案窗口,增加网上立案窗口,加大力度推广指尖诉讼,免去群众奔波。同时,雁小立微信服务号实时在线指导群众进行网上立案,大大减少当事人时间及空间上的立案障碍。

多管齐下增强诉源治理能力

优化诉前人民调解团队配置,与区工会、区司法局等部门单位协调联动,吸纳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诉前调解,邀请相关行业专家莅临座谈,群策群力参与诉源治理,同时扩充在线调解平台上各类特邀解调员的数量。目前,根据案件的类型建立婚姻家庭、劳动争议调解室,并配备心理咨询室,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诉讼服务。为加大诉前调解效能,强化“云解纷”模式,通过业务培训指导特邀调解员掌握线上调解技能,线上调解案件数量不断提高,调解质量稳步提升。

协调联动加大繁简分流

为加大繁简分流力度,确保简案高质高效审理,立案庭与速裁庭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工作衔接制度,对标对表平台质效指标,进一步提高案件繁简甄别标准,使案件分流、流转更加快捷,缩短办理期限;同时,为优化营商环境,开辟集团诉讼立案绿色通道,由专人负责立案审查挂号,积极探索智能化立案方式便利企业诉讼,着力化解企业各类纠纷。

在今后的工作中,雁塔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继续以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质效指标考核为抓手,不断推进诉讼程序优化和司法资源结构性调整,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提高定分止争、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能力,为群众提供人性化、有温度、高效能的诉讼服务。(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鄠邑法院院长宣讲“三个规定”
下一篇:紫阳法院:“三学三比三创”引领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