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渭南中院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推进会

2021-05-31 15:39:09   

为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始终,5月28日,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汇报会。会议由市中院政治部副主任张峰华主持。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军杰参加会议并讲话。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承担“便民利民十项举措”的部门介绍了十项举措落实情况,各部门负责人逐一汇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开展情况。贺军杰对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点评,并指出,“我为群众办实事”是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的重要核心内容,要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全面履行审执职能,提升审执效果,强化实实在在为民服务的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王海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铜川中院开展基层法庭安全管理专项工作
下一篇:咸阳中院深入企业开展“双包一解”大走访活动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