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大荔县法院开展书记员廉政教育

2021-05-31 15:17:57   

为进一步增强全院书记员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月27日,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法院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专题培训,全体书记员参加此次培训。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敏组织全体书记员学习《聘任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并就书记员个人及其家属违规开办企业问题作出强调,要求各书记员如实作出自查报告,将个人名下以及家属名下开办企业的信息如实上报,做到自查从宽、被查从严。

院监察室主任贾方健强调,全体书记员同志要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学好法律法规,注意言行举止。在工作中面对当事人要耐心细心,更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做好本职工作,使自己尽快适应法院各项工作的要求。

通过这次会议,全体参会书记员更加清醒的认识到本职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结合目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实际,大家纷纷表示,一定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为全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刘艳云)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陕西省法院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工作督导组到咸阳中院开展工作
下一篇:铜川中院开展基层法庭安全管理专项工作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