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蓝田县营商办到蓝田法院调研营商环境

2021-05-27 14:44:12   

5月25日下午,陕西省蓝田县政府办副主任肖嘉翔一行到蓝田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并召开座谈会。蓝田县司法局副局长冯真,蓝田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席以及蓝田县法院审管办部分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刘席介绍了蓝田县法院的1至5月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随后,与会人员对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中小投资者”及“执行合同”两项指标任务进行了逐项梳理分解。

肖嘉翔对蓝田县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蓝田县法院要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及时收集固定任务资料;要继续做好工作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进一步深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效果,总结提炼工作亮点。

刘席表示,蓝田县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辖区企业经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蓝田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刘扬)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平安紫阳 法院在行动
下一篇:铜川中院:“法治体检”进企业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