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蒲城法院:“五个突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

2021-05-26 16:30:06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目标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把党史学习教育与队伍教育整顿、审执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采取“五个突出”举措纵深推进党史学习教育。

突出专题学习。对照学习篇目,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印制《应知应会手册》,下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专用记录本,严格按照学习内容清单明确学习任务,配发《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等书籍,推行“周六理论学习日”“夜间读书班”,灵活采取线上与线下结合学、中心组学习与部门集中学结合学,集体学与自学结合学、常态化学习与针对性学习结合学的方式,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积极记写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力求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

突出“线上”延伸。利用“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将学习教育向“线上”延伸,进一步加深对党的光辉历程的了解;利用微信工作群分享党史经典篇目,使全体党员干警在日常工作学习中潜移默化接受熏陶,于相互交流中汲取理论之魂、补足精神之钙;利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辟“党史学习教育”专栏,精选党史知识等学习内容供干警学习,做到学习教育有的放矢,线上学习入脑入心。

突出主题活动。举办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讲座,学习百年党史,凝聚奋进力量。开展“永远跟党走青春听我说”党史学习分享特色活动,观看《建党伟业》《榜样5》等主题影片,举办英模事迹学习会、讲红色故事、谈个人感悟,参加延安整风、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以苦辣酸甜皆备的红色主题大餐为干警备足学习提升的精神食粮。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征文、“重温党史故事 传承革命精神”“学党史、感党恩、铸忠魂”主题党日等活动,激发激情和担当,凝聚智慧和力量。  

突出实地深入。强化党建引领,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中,利用县域红色资源,组织干警参观永丰烈士陵园、爱国教育基地林则徐纪念馆、抗日民族英雄包森故居、市级廉政教育基地王鼎纪念馆等,开展主题明确、形式多样的参观见学活动。在活动现场、英烈身旁,认真开展“讲做评”活动,发扬传承革命精神,接受廉政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突出氛围营造。通过“一网两微”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官网及自媒体平台开展党史百年天天读活动,推出“党史百年天天读”“我为群众办实事”等专栏,打造“指尖上的党课”,定期推送分享党史知识,激励干警以学铭记初心,以行肩担使命。在一楼大厅摆放制作的党史学习教育宣传展板,利用东西楼梯空间精心打造中国共产党光辉历程和中国精神文化墙,营造了浓厚的党史学习氛围,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入脑入心。(李园)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灞桥法院召开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专题会议
下一篇:平安紫阳 法院在行动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