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石泉法院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会

2021-04-25 15:17:10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高质量推进,4月24日,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推进会。党组书记、院长单福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对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进行了系统解读,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强调,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通知明确的“五大类别”、16个方面重点任务,从服务高质量发展、参与平安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司法便民利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五个方面尽快制定实施细则,落细落实各项任务要求,明确进度时限和工作任务,确保逐条逐项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各部门坚持务实戒虚,把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贯穿始终,把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在工作中,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实事办实办好,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确保学习教育深入人心、富有实效。

会议指出,解决突出问题是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要坚持效果导向,分类分层次实施,着力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要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通过推出一批为民惠民便民的实招硬招,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真正把办实事实践活动抓出质量、抓出特色、抓出品牌,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向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安康中院推进查纠整改环节工作
下一篇:铜川中院督导检查耀州王益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