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标志着一个权利保护崭新时代的到来,必将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实施好民法典对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具有积极、重大、深远的意义。
在基层法院的具体民事审判工作中如何学习、适用民法典,这是摆在当前法院干警面前极其迫切的问题。近日,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组织全院法官、干警开展了学习,副院长黄振涛作为主讲人,为大家带来了名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解读——侵权责任制度创新与发展的视角谈几点认识》的授课。
黄振涛从民法典侵权责任修编整体情况、公平责任的限缩、免责事由与减责事由的新增、网络侵权责任的完善、明确生态环境的修复与赔偿规则等七个方面进行对比讲解,非常清晰且直观地对比了已废止的《侵权责任法》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不同法条的差异。
以本院民事审判庭和各基层法庭的日常民事审判案例以及个别民生热点案例为范本,黄振涛结合自己的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学习理解进行了阐述,为在座的全院干警奉献了非常专业的讲座。对于同志们提出的审判案件法条适用方面的疑问,他也给出了自己的解答和建议。其中特别对“自甘风险、自助行为、好意同乘”等新增规则、制度作出了详细比较与解释,并列举了案例,在课堂上与法院干警们互动,引起了热烈的讨论。(周和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