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深入学习民法典是人民法院提升司法能力、依法履职尽责的必然要求和必要途径,确保《民法典》全面正确推行和实施,更是法院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
为提高审判能力,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确保准确理解适用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2月1日,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民法典》集中学习活动,全体干警参加学习。活动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晓东主持,该院干警霍晴进行授课。
为了让干警对《民法典》时间效力的适用有一个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霍晴围绕《民法典》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分别从时间效力条款解读和适用、《民法典》施行后司法解释的配套适用问题等方面进行讲解,学习内容既有深度,又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杨晓东要求,所有参加集中学习的干警,要以此次集中学习为契机,继续加强对民法典的深入学习和理解,注重民法典在民商事实际案件中的正确运用,切实做到学以致用,确保落地见效。
集中学习结束后,全体干警纷纷表示,通过学习受益匪浅,进一步提高了自身专业素养,为在今后的审执工作和《民法典》学习应用都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思路。下一步,大荔县法院将继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民法典》学习活动,学深吃透悟懂《民法典》,真正在全院掀起深入学习、正确适用《民法典》的热潮。(朱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