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安康旬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利用网络微信群开设赌场从中渔利的案件,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杨某(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0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杨某以赢利为目的,在手机中下载“筑志红中麻将”“优乐扑克”赌博软件,又建立“娱乐三张”“金花”“金花备用群”等多个赌博微信群,发送游戏房间链接组织群成员赌博,每局结束后根据积分情况折算成人民币,杨某通过微信红包、微信转账等方式进行结算,并从贏家手中抽取房费5元至20元不等。
法院认为,杨某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他人进行网络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从重处罚。鉴于杨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中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主动退缴了违法所得,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交纳罚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寄语:随着网络深入日常生活,新型犯罪层出不穷,且呈年轻化态势。本案中“赌场”不再局限于现实生活中的棋牌室,而是摇身一变成了网络软件,但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网络平台开设赌场,企图逃避法律制裁必将付出代价。开设赌场害人害已,参与赌博十赌九输。旬阳法官提醒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千万不要染上赌博恶习。(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