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武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当场兑付50万元,一起长达八年的积案得以执行完毕。
2013年,原告王某诉被告冯某、贺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神木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冯某、贺某应偿还王某某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后借款人冯某偿还借款利息10万元,剩余5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冯某某以种种理由为借口迟迟不肯履行。于是,王某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佳县法院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冯某发出了报告财产令,并查控了冯某的银行账户。执行法官又依法对冯某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敦促其履行还款义务,但仍然一无所获,只能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12月9日,佳县法院开展集中约谈、集中调查措施专项活动。武法官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约谈本案被执行人冯某,明确告知,冯某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对其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拘留等强制措施,还可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冯某听后,终于认清现实,感受到了佳县法院此次专项执行活动的高压态势。最终,冯某当场兑付借款本金50万元,并在武法官耐心协调下,申请人王某自愿放弃剩余利息,至此,本案得以执行完毕,一起陈年旧案顺利化解。(任红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