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还债,便偷偷把老板店里的收款二维码替换成自己的。近日,经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小峰、小超有期徒刑一年,各并处罚金5000元。
老赵夫妇经营着一家海鲜店,由于人手不够,二老招聘了小峰和小超看店。这两位员工是老相识,小超欠了小峰3万元一直未还,小峰多次催讨,小超都无力还钱。两人一合计,打起了店里收款码的主意:老赵夫妇不懂线上收款,只是在店内贴了三张收款码供顾客扫码支付,于是二人打印了小超的收款码,替换了其中一张。此后,二人积极引导顾客扫小超的二维码进行付款。今年9月,老赵做完一单生意后提醒顾客付款,顾客表示已经支付了,并拿出付款记录给老赵看,老赵发现收款账号并不是自己的,小峰和小超的行为就此败露。截至案发,两人共非法盗得2万余元。 (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本报通讯员 何若愚/文 姚雯/漫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