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释法明理、耐心劝调下,张某与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得到了圆满执行,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20年,王某在张某处购买了60余头母猪及猪饲料,当时双方确定价款为50余万元,王某先付给了张某40万元,剩余123000元未给付,王某向张某出具了欠条一张,并约定一周内给付。后王某分次仅偿还了共计13000 元,剩余110000 元未能按期给付。张某后催要未果,于2021年4月初来到礼泉县人民法院,准备起诉王某。礼泉法院立案庭干警为了切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积极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在看了张某诉状并征得其同意后,引导张某到驻法院人民调解员处进行调解。张某、王某在驻法院调解员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礼泉法院经过审查,确认了该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裁定书。但王某却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义务,张某便向礼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礼泉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王某因资金暂时未到位而未能履行调解协议,在得知张某申请强制执行后,心中不满,赌气不愿履行义务。而张某则认为,欠款是事实,王某不按调解协议履行就是耍赖,就要申请强制执行。为此,执行干警并没有着急对被执行人王某采取“限高、失信、拘留”等强制措施,而是多次与张某、王某电话沟通,并对两人进行面对面沟通、调解。首先化解了双方的心结,进而从法理情理角度耐心调解。2021年11月19日,执行干警再次将张某和王某叫到法院进行调解,通过释法明理,最后,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并当场履行了3.77万后达成了执行和解,案件得到了圆满执行。(张军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