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患有骨质增生,父亲半瘫住院,双重压力下,山东省阳谷县的农民许某听信“壁虎入药可治病”的偏方,在深夜潜入邻村进行捕捉,没想到被村民发现。结果,亲人病未治愈他却触犯了刑法。
10月20日,经阳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阳谷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经山东省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的壁虎为蜥蜴亚目壁虎科无蹼壁虎,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于“三有”保护动物。经查,许某共捕捉壁虎199只。
今年4月20日,阳谷县公安局以非法狩猎罪将本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3月1日开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刑法第341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即“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该条款规定,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但许某的行为发生在2020年9月6日,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应当以非法狩猎罪给予许某定罪处罚。
9月7日,鉴于许某自愿认罪认罚,所猎捕野生动物全部存活,阳谷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狩猎罪对许某提起公诉,并提出有期徒刑一年、可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10月20日,法院经开庭审理,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近日,阳谷县检察院与阳谷县公安机关、林业部门召开座谈会,针对今年发生的三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暴露出的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宣传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并达成了共识,下一步将加大对非法狩猎行为的监管力度,对乱捕滥猎、非法经营、运输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及时查处。
同时,阳谷县检察院表示将开展多种形式的保护宣传活动,教育群众摒弃“野味滋补”“偏方入药”等不健康理念,鼓励群众举报违法猎捕行为,切实提高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