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公民个人信息,一般都会想到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账号密码、联系方式等内容,而行踪轨迹、实时位置作为一种重要的个人信息却常常被人们忽视。殊不知,滥用定位器监控别人行踪也涉嫌犯罪。
9月8日,经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李全沃(化名)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3月底,因家庭琐事,李全沃为达到了解儿媳行踪的目的,将车辆定位器安装在儿媳的车内,并将该设备与其手机上下载的App相连接,随时查询、获取车辆的轨迹定位信息。4月23日,李全沃怀疑儿媳出轨,拿着定位截图和一段录音找到儿媳单位的领导想要理论。儿媳这才知道自己被监控的事情,并报了警。
6月2日,李全沃归案。经查,李全沃的手机内保存有140余张车辆轨迹信息的截图,公安机关遂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其刑事拘留。7月,该案被移送任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受案后,任城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李全沃提起公诉。9月8日,任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