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14岁少年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慎撞人致残

法院:未成年人违法造成损害,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2021-11-05 10:13:14    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记者  余建华  通讯员  丁益群  黄金芬)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近日,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判决由被告陆某的监护人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8.9万元。

2020年12月,69岁的唐某推着一辆人力三轮车去街上购物。14岁的陆某驾驶着一辆电动自行车,不小心追尾撞上了唐某的人力三轮车,造成唐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陆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唐某的伤势经鉴定,三处评定为十级伤残。唐某一纸诉状,将陆某及其监护人、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9万余元。

被告保险公司认为,按照法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这在投保时的保险条款中有明确记载。然而事故发生时,陆某只有14周岁,对于违反法律规定使用电动车造成事故,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要求法院驳回原告对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

原告则认为,保险公司以驾驶人未满16周岁拒绝理赔,在保险单中并没有注明,现无理由拒赔,因此保险公司应当按保单全额2万元赔偿,不足部分由侵权人陆某承担。

法院审理后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告陆某只有14周岁,其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确实违反了法律法规,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成立,不应承担理赔责任。被告陆某尚未成年,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判决由被告陆某的监护人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8.9万元。

■法官说法■

随着城市交通不断发展,人们的出行方式也变得多样化,电动自行车方便快捷,成为了不少人的出行首选。但电动自行车并非人人都可以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酿成事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因此,法官提醒,家长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对其应尽到监护的职责,教育未成年子女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出行安全,不得违规、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女职工权益不能“缺斤少两”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