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承建了工程,但双方只有口头承诺,并没有签订合同。工程完工后,若发包方一直不支付工程尾款,农民工该如何拿回工程款?近日,广州市番禺区化龙司法所受理并成功调解了一起拖欠工程款项纠纷。
●案情
瓦工被欠10万工程款
据了解,今年6月5日,王某等6人承建了番禺区化龙镇某宗祠修建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是瓦工。当时,双方口头约定总价为103250元,按约定完工后支付总价的90%,验收后再支付剩余的10%。7月底,王某等6人的工作已经完成,7月21日前,发包方公司支付工程款45000元,剩余58250元未支付。此后,发包方李某一直拖欠不支付余下款项,双方就此产生纠纷。
化龙司法所调解员接到调解申请后,第一时间联系发包方李某,并迅速组织双方到化龙司法所调解室展开调解。会上,调解员向双方确认事实经过,并让双方表达自己的意见。
通过整理双方意见,调解员首先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调解员表示,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有口头承诺,双方应以事实为依据。针对该案件,调解员告知双方当事人,口头承诺也是有效的,而且双方对事实和金额均无争议,理应履行相关义务,发包方应依约支付款项。
调解员将本案原委进行梳理,用法说理,以情动人,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当场允诺2021年10月12日前支付3万元给王某等6人,剩余的款项写下欠条,最迟履行时间不得超过2021年11月11日。双方随后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这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建议
保留付款承诺等依据
番禺区化龙司法所调解员建议,合作前双方要互相确认主体。农民工可以了解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并签订书面合同,要求合同上盖公司公章、个人按手印。之后要及时结算、及时催款,保留相关依据,例如微信聊天记录、付款承诺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保障自身合法劳动权益。
(据南方工报消息 马晓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