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工资单背面,为什么会标注‘曹’‘胡’两个字?”日前,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城南街道开展日常监督时,发现该街道某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报销凭证的异常之处。
检查组调取该管委会记账凭证后,又发现了一张工资单也存在上述问题。为什么只有工资单背面有标注,其他票据凭证却没有?工资单里会不会有猫腻?
随后,该问题线索被移交城南街道纪工委处置,很快启动核查程序。
“请你看一下这张工资单,是什么情况?”调查组找到代管账目的曹某直奔主题。
“今年3月,我们小区成立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由于没有会计,所以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小区物管会主任胡书记让我代理物管会的账目,每个月发放1200元补贴给我。”曹某解释道。
“那么,背面的标注是什么意思?”调查组追问。
“我刚开始接手物管会的账目,不清楚操作流程,怕弄错,就先写在背面,提醒自己,书记和我都要签字。”曹某对答如流。
“你以前有很长时间的会计从业经历,对会计业务应该很熟悉,这么简单的流程还需要做标记吗?”“为什么只有工资单上有标注,其他的票据凭证上都没有……”调查人员连连发问。
“这……”曹某开始支支吾吾,“胡某跟我说好每月从物管会账上提取1200元,给我600元作为代账补贴,另外600元给他。但我也觉得这样做不妥当,就在背面做了标注。”曹某终于吐露实情。
此外,调查人员还发现了胡某在物管会账上违规报支出差补贴问题。最终,胡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发放并领取津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曹某因未认真履行会计人员监管职责,听从他人要求进行资金支出,受到延长预备期处理。两人违规领取的津补贴已全部追缴到位。(通讯员 陈波 张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