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向的欲望可以激发年轻人上进,而我的欲望超出了自己的能力范围,变成了贪欲,最终葬送了自己的青春……”在云南省普洱市纪委监委留置室里,年仅30岁的白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1991年出生的白某,刚走出大学校园就顺利地考上了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澜沧管理部。本应是奋发有为的年纪,却因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让自己走上了一条无法回头的道路。
“穿名牌衣服、用高档香水、养昂贵的宠物,这样能使我看起来比别人更‘高贵’一些。”白某坦言,使用一些价格昂贵的物品,被周围的人追捧,让他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
回溯白某的成长经历,从小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父母对他几乎是有求必应,他渐渐变得越来越爱慕虚荣、贪恋奢华。经常换不同款式的名牌包包,旅游首选高档酒店,在周围的人眼里,白某“从来不缺钱”。
“他经常约我们出去旅游,而且经常一手包办所有人的吃、住、行。”在与人交往的过程当中,白某出手十分阔绰,“包吃包住”只是小事一桩。而事实上,他的父母只是普通职工。以白某的收入水平,根本支付不了如此高昂的日常花销。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向高利贷借款,祸根也从此被埋下。
2017年底,白某从信贷部调整到归集部,主要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及提取业务。
“当时我急需偿还一些高利贷欠款,我发现业务系统缴存人员的信息不完整,加上住房公积金查询途径少,所以我动了非法套取他人住房公积金来偿还借款的念头。”白某向办案人员交代。最开始,白某非法套取了两笔他人的住房公积金,他先是将急需偿还的欠款还清,之后又将剩余资金拿去投资经营酒吧、饭店等,意图“借鸡生蛋”,心想既能偿还剩余欠款,又能赚到更多的钱。然而事与愿违,生意越做越亏,反而导致他入不敷出,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借鸡生蛋”演变成了“鸡飞蛋打”,白某又再次把罪恶的手伸向了住房公积金。
贪念和侥幸心理驱使着白某如飞蛾扑火般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多次非法套取资金没有被发现,白某套取的资金数额越来越大,仅2018年白某共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33次,高达人民币305万余元。在三年多的时间里,他一直用非法所得维持着自己“豪”的形象。
纸终究包不住火。2021年5月,澜沧县有群众反映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在本人未办理手续的情况下被提取。当单位领导找到白某了解情况时,他意识到东窗事发,但已无法挽回,只能将一切都告诉父母。2021年5月27日,在父母的陪伴下,白某主动到澜沧县纪委监委投案,向办案人员交代了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
无视法纪,胆大妄为,白某所犯的违法犯罪行为却不止这些。早在2017年9月,白某伙同朋友,利用白某的职务便利,违规为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收钱办事”,二人一边违规提取,一边收受贿赂,一来二去,把违规办事经营成了“生意”。经调查核实,2017年12月19日至2021年5月26日期间,白某利用其职务便利,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共计人民币549.5万余元,用于投资经营、个人消费及归还借款。2017年9月至2021年5月,白某与朋友二人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贿送人民币86.5万余元。
“我们也十分震惊,白某年纪轻轻却如此胆大妄为,受拜金主义影响,受虚荣心蛊惑,一步错步步错,葬送了自己大好的青春。”在查办案件的过程当中,办案人员不止一次为其感到惋惜。
“我不敢请假不敢迟到早退,因为担心被发现,上班时间我都会一直守着办公电脑,如果有人来查询住房公积金余额,我能第一时间知道并应付。”在三年多的时间里,白某没有一天睡得安稳,经常用酒精麻痹自己,内心的折磨让他每一天都生活在煎熬当中。2019年9月底,白某甚至被查出心脏出了问题。白某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早已步入自己织下的牢笼。以个人的前途为赌注,在党纪国法面前,喝下了自酿的苦酒。2021年5月30日,白某被澜沧县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2021年9月16日,白某因涉嫌挪用公款、受贿罪移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云南省澜沧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