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指导和引导,全面提升大遗址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国家文物局制定印发了《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简称《规划》);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145处名单中,陕西占了15处,约占总数的十分之一。
陕西被列入的15处大遗址分别是杨官寨遗址、石峁遗址、周原遗址、丰镐遗址、秦雍城遗址、栎阳城遗址、秦咸阳城遗址、阿房宫遗址、秦始皇陵、汉长安城遗址、西汉帝陵(含薄太后陵)、隋大兴唐长安城遗址(含大明宫遗址)、唐代帝陵(含顺陵)、统万城遗址、黄堡镇耀州窑遗址。另外,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处大遗址中陕西有3处,分别是长城、秦直道(秦直道起点遗址、秦直道延安段等)、蜀道(子午道南段驿站、傥骆道周至段、褒斜道留坝段等)。
《规划》明确的目的是,到2025年大遗址保护利用总体格局基本成型。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总体安全,大遗址考古研究、保护管理、展示利用、教育休闲、传承创新、传播交流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案例,中国特色大遗址保护利用理论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重要作用更加彰显。
《规划》明确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大遗址考古工作,完善大遗址空间用途管制措施,深化理论制度研究与科技应用,实施大遗址综合保护工程,提升大遗址展示利用水平,推动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高质量发展,构建新时代大遗址保护利用新格局,创新大遗址保护利用体制机制。
国家文物局表示,《规划》立足大遗址保护利用现状和主要问题,提出坚持国家属性、考古支撑、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创新驱动、融合发展等基本原则,具有多个特点。一是强化国家属性,二是对接上位规划和重大政策,三是着力夯实基础工作,四是推动更高水平展示利用。大遗址保护利用是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模式,是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重大创新,该《规划》为确保“十四五”期间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高质量推进、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提供了规划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