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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贤庄历史的见证

——记七贤庄1号院房捐收据

陕西八路军西安办事处纪念馆    2021-06-04 11:33:25    学习强国

漫步在陕西古城西安明城墙内的北新街,您会在繁华闹市中发现一处颇具规模的民国时期建筑群,青瓦白墙、厚重质朴、错落有致。这就是七贤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八路军西安办事处纪念馆(简称“八办”)的所在地。

七贤庄庄首

七贤庄为何人投资,什么时间开始修建,什么时间竣工,一直有多种说法,困扰着“八办”纪念馆的研究人员,直到2003年,一枚“七贤庄1号院房捐收据”的出现,渐渐解开了谜团。

房捐收据

这张编号为053839的房捐收据的所有人雷晴波先生,出生于1933年,是中国金融学会会员,西安市收藏协会理事,工商银行西安市分行东大街支行的一位退休干部。2000年,一生酷爱收藏的他在帮助西安市人民银行办银行历史票据展时,在待销的废纸堆里,不经意发现了这枚八路军七贤庄1号院房捐收据。据雷老介绍,1949年5月20日西安解放,陕西省银行被军管,其财务资料也随之被西安人民银行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存放于西安市人民银行资料库房中,这也为我们解释了陕西省银行的资料保存于西安市人民银行的缘由。

这张泛黄的收据长20.6厘米,宽8.9厘米,开票日期为1943年11月8日,抬头为“陕西省西安市政处房捐收据”,房主姓名一栏用毛笔填写着“八路军”,地址一栏写着“七贤庄1号”,月份“季度”,出租金额“600”元,捐率为“5/100”,金额一栏填有“30”元,经征机关印有“西安市政处稽征局”,底部印有此联交纳捐人。

这张房捐收据,传达给我们诸多信息:一、七贤庄的房产所有者是陕西省银行。房捐即房地产税,新中国成立前,房屋所有人在出租房屋时必须按房租的一定比率向市政处缴纳房捐。二、1943年间七贤庄1号院的住户一栏明确地写着八路军,说明此时的国共关系虽经历了3次反共高潮,艰难维系,但在大局上国民政府还是承认共产党的合法地位的。位于国统区的八路军驻陕办事处受到限制,举步维艰,但作为国共合作的象征,它的存在有着重大的意义,鼓舞着全民抗战的信心。三、七贤庄的修建动工时间为1936年2月。明确了七贤庄为陕西省银行投资兴建后,我们查阅了1942年出版的《陕西省银行志》,其中有这样的记载“陇海路展至西安以后,地方日益繁荣,工商业发达,人口自然增加,住的问题因而日感困难”“本行为繁荣地方,解决住宅需要起见,即在新市区内购地一百九十四亩,依照市政建设委员会划定路线,于中正门内革命公园之北,建筑新村,分为:一德庄、二华庄、三秦庄、四皓庄、五福庄、六谷庄、七贤庄,衡宇相望,自成村落,统名曰六合新村”“六合新村于民国二十五年二月间动工,同年十一月全部工竣”。

一张房捐收据在陈旧的资料库房里沉睡多年,在2000年终于被有心人发现。2003年1月,雷晴波老人将这张有60多年历史的藏品捐赠给纪念馆,2008年七贤庄1号院房捐收据被鉴定为一级革命文物,这张看似平凡的票据见证着七贤庄的历史沧桑,为八路军西安办事处纪念馆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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