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8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署副检察长李六如在全国司法会议上作《人民检察任务及工作报告》(档案类型:文书档案;保存地:最高检档案馆)
1950年7月26日至8月11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最高人民检察署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法制委员会在北京联合召开第一届全国司法会议。检察机关代表40余人参加了会议。毛泽东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接见了会议代表,朱德、刘少奇、董必武、彭真同志到会讲话。最高人民检察署副检察长李六如在会上作了《人民检察任务及工作报告》。在人民检察历史上,通常把第一届全国司法会议和随后的检察工作座谈会,统称为“第一届全国检察工作会议”。这是共和国历史上首次全国范围的检察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了检察机关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实施的主要任务,明确了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点工作,特别强调“必须联系群众”,彰显了新中国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岳强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