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内蒙古2个集体、8名个人受到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表彰。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老干部局、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获评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杨卫东、苏农、杨永忠、崔洪杰、呼钦、刘明强、胡占和、杨波获评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
据了解,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每5年评选一次,旨在表彰先进,树立学习榜样,推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2016年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内蒙古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和广大老干部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老干部工作重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大局,以党建为引领,用心用情做好老干部工作,推动了新时代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见习记者 李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