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已经建成了统一的制度体系、统一的审批系统、统一的审批流程、统一的事项清单,大幅提升了审批效率,压缩了审批用时,构建起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旨在重塑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职能,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林毓介绍,近年来,自治区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了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区域评估、多测合一等28个制度文件,部署完成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审批管理体系。
据介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过再造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审批事项从2019年的57项精简至2021年的48项。通过创新审批机制,实行区域评估、多图联审、多测合一、联合验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均用时已从2018年的297个工作日,压缩至100个工作日内,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平均审批用时已压缩至85个工作日,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用时已压缩至47个工作日。
同时,通过建立审批平台,实现网上审批、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减少审批所需材料;为企业松绑减负,开展“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专项整治工作。自2020年1月1日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面上线运行以来,已办理审批项目2.7万余个,办件近11万件,其中2021年以来已办理审批项目1.7万余个,办件7万余件,并联审批办件3.7万余件,并联审批率54%。
李林毓介绍,下一步,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指导全疆各地(州、市)细化改革措施,落实改革要求,提高项目投资服务保障能力水平,力争到2022年底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逐步压缩至30—60个工作日。其中,阿克苏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吐鲁番市、克拉玛依市将先行先试,探索改革经验。(记者 王亚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