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记者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快建立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动黄河流域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近日,省财政下达2021年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省级引导资金1亿元。
按照“早建早补、早建多补、多建多补”的原则,该项资金围绕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两个核心,对水质改善突出、良好生态产品贡献大、节水效率高、补偿机制建设推进较快的城市给予资金激励,支持沿黄城市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据了解,根据财政部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2021年年初,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和省林业局印发了《河南省建立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的实施范围为郑州、开封、洛阳、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三门峡、济源等沿黄九市一区,实施期限为2021—2023年。
根据《方案》要求,1亿元省级引导资金具体分配意见为:郑州市1538万元、开封市612万元、洛阳市2035万元、安阳市863万元、鹤壁市407万元、新乡市913万元、焦作市840万元、濮阳市433万元、三门峡市1554万元、济源示范区805万元。(记者 曾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