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获悉,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大数据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在山东全省范围内开展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工作。据介绍,此举旨在最大程度方便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助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
据山东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由山东省公安厅和山东省大数据局运用数字签名、安全算法等技术手段,按照国家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对外提供服务,具有身份核验、文件调用、证照校验等功能。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与实体居民身份证同步制发、变更和注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山东籍居民可通过“爱山东”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或“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出示、使用本人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社会机构和居民同样可通过“爱山东”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或“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对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真伪进行核验。
为满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需求,各地在推广电子证照应用的同时,保留必要的居民身份证实体证件服务方式。如法律法规对证照出示、使用有特殊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