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中的2361户各类中介机构,全部通过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公开了服务信息,内容包括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
据介绍,辽宁省将中介机构公开服务信息内容界定为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将责任确定为包括省市场监管局在内的16个省行业主管部门。为提升工作实效,我省依托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设计开发“中介机构服务信息主动公开”专栏,搭建全省统一的中介机构公开服务信息平台,为申请人自主选择中介机构提供便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同步实现“好差评”功能。将中介机构公开服务信息等情况,纳入全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随机抽查内容,依法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
同时,强化宣传引导,告知中介机构依法履行“向社会公开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法定义务,并编制中介机构使用手册,细化界定服务条件、流程等具体内容。各行业主管部门间建立沟通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省市场监管局及时跟踪省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情况,并及时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