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办公室:
为持续提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2021年9月7日至9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政府网站。本次对我省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备案的842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全面检查评分,检查比例100%,总体合格率100%。在各市、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直部门网站中,有160家网站进入加分指标评分环节,占比97.56%,比第二季度提升4.86个百分点。本次检查总体成绩较上季度有所提高,政府门户网站平均得分为105.13,省直部门网站平均得分为92.49,120家市、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中,得分在100分以上的网站有111家,占比92.5%;28家省直部门网站得分在90分以上,占比63.6%。其中,铜陵、六安、芜湖、滁州、黄山、宣城、池州、淮北、宿州、阜阳等市级政府门户网站,安庆市迎江区、怀宁县、阜阳市颍东区、全椒县、六安市裕安区、泾县、潜山市、无为市、定远县、淮北市相山区、界首市等县级政府门户网站,省粮食和储备局、省退役军人厅、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广电局、省地矿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管局、省数据资源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网站评分靠前。
(二)政务新媒体。以我省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备案正常运行的5159个政务新媒体为总体样本,共随机抽查全省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805个,占我省运行政务新媒体总数的15.6%,抽查比例较第二季度提高0.77个百分点,抽查数量增加了60个。本次继续对省直单位和各市、县(市、区)政府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实行全覆盖检查,其中省直单位政务新媒体198个(含“安徽省人民政府网”微博、微信),市、县级人民政府开设的政务新媒体237个,其他政务新媒体370个。检查发现13个政务新媒体不合格,总体合格率98.39%。
(三)整改情况。对于上季度通报指出的问题,各地、各部门积极督促问题整改,加强工作落实,截至目前,5个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均已整改到位,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已有基本改善,部分深化应用问题正在持续改进完善。各地、各部门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力度,及时完成政务新媒体账号核报工作。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发布公开工作仍需加强。多数县级政府网站未能及时公开乡村振兴部门机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部分政府网站疫情防控信息长期不更新,有的地方政府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疫情信息零散滞后,如合肥市庐阳区政府网站“疫情防控专题”1年多未更新。部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未及时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发布的有关权威疫情防控信息。
(二)意见征集建设仍需深化。部分地方政府及部门网站意见征集建设不够深入,有的已达1年未开展意见征集活动,有的发布重大政策决策内容意见征集较少,有的意见征集时间较短,有的将线下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内容搬到网站上“再征集”。一些网站意见征集渠道不健全不畅通,有的未建设在线提交意见建议渠道,有的仅要求以信件、邮件等方式进行反馈,有的未对网站渠道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研究采纳。有的网站为刻意体现网上渠道留言反馈意见建议,擅自篡改已完成的调查征集内容。
(三)政务新媒体管理运维仍需强化。部分地方和部门对政务新媒体账号基本信息维护不力,如原“湖山徽韵”微信公众号改名后未及时按程序报备,未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变更基本信息。少数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不力,如“南谯治安大队”“亳州公安法医在线”新浪微博账号未发布任何信息,成为“空壳”新媒体。部分新媒体账号长期不更新,“僵尸”账号问题较为突出,如“绩溪县长安派出所”新浪微博最后更新日期为2013年12月18日,“包河环保”新浪微博最后更新日期为2017年4月7日。一些政务微信公众号管理不善,自开通以来未发布任何信息,目前注销进展缓慢。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信息公开发布。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根据机构改革调整情况,依法公开机构调整后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要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积极引导广大网民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健全畅通网上意见反馈渠道,及时研究采纳公众意见建议,让权力在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下运行。
(二)做好助力疫情防控工作。要继续做好本地本部门疫情防控政策权威发布公开工作,围绕教育、诊疗、出行、文娱、疫苗接种等企业群众密切关心关注领域,全面梳理相关政策,统一集中公开,方便查阅检索。要及时办理网民提出的关于疫情防控方面的咨询和诉求,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稳妥解疑释惑,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回应关切。要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矩阵优势,第一时间转载有关疫情防控权威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凝聚社会共识。
(三)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要继续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账号瞒报漏报排查力度,确保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账号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应报尽报,全面纳入监管。政务新媒体账号基本信息变更后,应同步在报送系统中履行变更报审程序,维护报送系统中账号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要加强常态化监测监管,督促各政务新媒体开设单位加大信息维护力度,杜绝出现因信息长期不更新造成“空壳”“僵尸”等问题。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本次检查中得分靠前单位的经验做法,结合实际举一反三、改进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整改到位,整改情况于2021年10月20日前报送省政府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