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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建立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

2021-11-22 16:20:09    云南日报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从2021年11月起,建立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正式上线运行云南省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问卷调查、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畅通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渠道,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此项制度设立的问卷调查,坚持营商环境好不好由企业和群众说了算,将市场主体实际感受作为衡量营商环境水平的主要依据,聚焦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务环境、创新环境、人文环境5个方面17项内容,从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等次开展市场主体满意度问卷调查,实时线上线下收集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

为推进制度落地,我省畅通投诉举报和评价渠道。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随时通过网络、电话、语音、视频等方式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24小时进行投诉举报,平台自动将反映问题转有关部门办理,做到投诉举报、交办处理、跟踪督办、结果反馈等全流程网上办理。线上,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一部手机办事通,以及各级相关部门、单位和行业网站首页常态化设置问卷调查、投诉举报专窗,并通过微信等方式推送问卷调查、投诉举报二维码至各类市场主体。线下,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张贴问卷调查、投诉举报二维码,在不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的前提下,由市场主体自主参与问卷调查或进行投诉举报。同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收到的投诉举报问题及时核实、办理和回复,并通过调查问卷反映出来的问题,结合实际主动分析查找短板不足,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问卷调查整改、投诉举报办理情况将纳入年度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我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营商环境,让企业和群众当“裁判员”,让各级政府和干部当好“运动员”“服务员”“店小二”,要求每一级政府、每一个部门、每一名干部换位思考、主动服务,大力简政放权,不断放宽市场准入,持续精简审批事项,大幅提高审批效率,全面落实减税降费,以权力“减法”换来市场“乘法”,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省政府专门出台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并先后成立了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省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工作。(记者 陈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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