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要求,经报国务院同意,11月8日,财政部一次性新增安排14亿元资金,用于对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等5省开展农田排涝、粮食烘干收储,购置燃油、肥料、种子(苗)等农业生产恢复所需物资材料及服务给予补助,重点弥补农机作业因柴油价格上涨而增加的成本,确保今年秋粮丰收并为明年春夏粮食生产奠定基础。
为确保资金及时快速发挥实效,中央财政要求上述5省在收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后10日内完成分解下达,及时将资金兑付给实际种粮主体和作业服务组织,进一步加快资金分配执行;同时,要求地方压实支出责任,原则上地方财政投入资金不低于中央财政一次性新增安排资金的50%,切实用于保障秋收和秋冬种各项生产举措落实落地。